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文件)和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财教[2007]36号文件)精神,4月20日,大学生资助中心完成了2019-2020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本次受资助学生共计1478名,资助金额总计2438700元。
本学期学生资助中心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工作。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制定了严格的评审程序,确保资助工作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进行评定;重点把握评审标准,申请对象认定经过班推、系审、校核的三级审核,并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有效公示,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积极开展“感恩教育”、“励志教育”等校园文化活动,帮助家庭困难的莘莘学子减轻生活负担,激励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刘金柱\文 郭树榜\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