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按照山东省资助相关规定及《菏泽医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我校评定了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具体名单见附件。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530-5925850,联系地址:图书楼1607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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