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文件)、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鲁财教[2007]36号文件)和我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4月12日-5月10日,我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合各系完成了2019-2020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本次受资助学生共计1478名,资助金额243.87万元。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学校党委、行政要求,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工作。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制定了严格的评审程序,确保资助工作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进行。重点把握评审标准,申请对象认定经过班推、系审、校核的三级审核,并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有效公示,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积极开展“感恩教育”、“励志教育”等校园文化活动,帮助家庭困难的莘莘学子减轻生活负担,激励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学生工作处 刘金柱/文 郭树榜/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