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习惯养成,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提高学生文明素质,共创文明、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菏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学生文明意识。
1.多渠道推广和宣传文明知识。请各系组织各班级学生认真学习《学生手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校园网络、公众号、QQ 群及线下宣传栏等多个平台,进一步加强校园文明行为规范的学习和引导,加大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在生活、学习中接受教育,让文明意识成为一种习惯。
2.多措并举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团体辅导、知识讲座、征文、演讲、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将文明意识传递到每一名学生。
3.多维度参与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辅导员、学业导师、任课教师、学生干部、优秀校友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宣传教育的主力军作用。
二、加强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共建文明菏医校园。
要教育学生做到以下文明行为,杜绝不文明现象发生。
1.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2.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3.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4.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5.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6.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7.无宿舍内养宠现象;
8.讲诚信,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9.树立节约意识,拒绝浪费现象。
如有违反者,按照《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菏泽医专学生手册》等文件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三、严格要求,加强监督考核。
1.各系严格要求,做好常规管理,对于各种不文明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共同教育,形成合力。
2.即日起,由学生处、团委安排值班老师带领文明督察队在校园内进行督导检查,对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阻止,对违纪行为进行登记、反馈和处理。
个人文明一小步,校园文明一大步,全国文明城市共建需要你我他。请各系各班级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落实,全校师生共同塑造良好校园形象,积极营造文明有序、生动活泼的育人氛围。
学生工作处 团委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