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发放2010年“爱心一日捐”困难补助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帮助经济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教育激励广大青年学生明确历史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不怕困难,不怕挫折,刻苦学习,自立自强,努力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山东省教育基金会“爱心一日捐”专项学生资助活动的通知,现将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09级、2010级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艰苦朴素,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
3、学习刻苦,成绩良好,学习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0%,思想品德评议等级为优秀。
4、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工作积极主动,事迹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重点照顾孤儿、单亲家庭及家中突发特殊事故的特别经济困难学生。
三、名额分配
每班经个人申报、班级民主推荐后,上报2名候选人,40人以下班级上报1名候选人。
四、评选程序
1、根据评比条件要求,由申请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需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其中一份不需盖章,另一份必须由乡镇民政部门盖章)。
2、班级和系部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复核并汇总,填写统计表(统计表交电子版,表格下载见学工部网页通知的附件)。
3、将初审名单在系部范围内进行公示。
注意1:各系部务必于4月8日(周五)下午6:00前将不需盖章的申请表的纸质版,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申请表和统计表的电子版发至hzmcdkb@126.com,过期不予补录。
2:申请表中“申请理由”一栏,务必详细真实填写;关于申请表中“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一栏中“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的说明”的要求,考虑同学们实际情况,5·1放假回家由乡镇民政部门盖章后上交。
五、发放程序
由财务科一次性将困难补助全额发放到获奖学生的个人账户。
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