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学字[2016]3号函件和《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鲁教学字[2003]1号文的要求,现将2015年度“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及其学生班集体(不含2015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1.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诚实守信,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两次获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2015年度获得校级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1.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系部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积极组织学校的有益活动。
4.2015年度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班级活动有特色、有亮点。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系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各系部报送优秀学生候选人(护理5人,临床4人,基础3人,药学2人),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护理2人,临床2人,基础1人,药学1人、医技1人)推荐候选先进班集体(护理,临床,药学各1个)。
四、报送时间:请各系部于3月4日16:30前,将打印的文字材料报送学生管理科。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推荐与公示:学生处将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学校推荐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