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委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班委会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的作用,调动班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良好的班风学风,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班委会是学生的基层组织,是班集体意志和利益的忠实代表,在校(系)的领导下,在辅导员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班委会应对学校和全班同学负责,自觉接受学校领导和同学的监督。
第三条 班委会的主要任务是:与团支部一道,做好班级教育、管理、学习、生活、卫生、纪律、安全等工作,团结带领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体育委员、劳卫委员、文艺委员、生活委员、心理委员等职务。班委会成员应由品学兼优,愿意为同学服务,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的学生担任。
第五条 新生入校后,由辅导员根据学生入学档案和现实表现指定班组临时负责人,代为实施班级管理。在1至2个月内正式选举产生第一届班委会。
第六条 班委会产生的程序为:
(一)个人报名。
(二)推荐候选人。班委会候选人可由本班同学酝酿,辅导员推荐,通过公开竞聘演讲等形式确定;候选人组成应适当照顾男女比例和行政组分布,并保留1至2个差额。
(三)考察。辅导员要对每一个候选人进行考察,个别征求同学意见,写出考察报告,提交学生大会讨论。
(四)会议选举。召开班级学生大会,辅导员介绍候选人情况,对候选人进行充分的酝酿和评议,并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班委会。
(五)公示。拟选定的班委会委员名单要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上报审批。公示结束后,辅导员汇总各班委员名单,报所在系审批,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七)宣布任命。
第七条 班委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实习期间若打破班级编队,则按实习队要求管理,但原班委委员的身份和任务保持不变。
第八条 班委会委员难以胜任工作、有重大过失或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可申请辞职或直接免职;对有一门以上课程不及格,学习压力过大者,辅导员在征得系同意后,可予以调整。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九条 班委会工作职责有:
(一)班委会要按时制定工作计划,定期总结班级工作。经常分析、汇报全班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二)带领全班同学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认真组织同学学习思想政治和专业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养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和“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班风。
(三)开展学习经验交流和学习竞赛活动,带领同学养成“实事求是、勤奋学习、民主团结、不断进取”的学习风气,努力钻研业务,圆满地完成学习任务。
(四)配合团支部做好全班同学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丰富业余生活,陶冶情操,提高素质,培养能力。
(五)带领同学积极开展争创“优良学风班”和各类争先创优活动,搞好学期(年)总结、表彰评比、毕业鉴定等工作。
(六)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了解、掌握班级同学家庭经济状况,做好班级贫困生的认定和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的评比和推荐工作。
(七)带领同学积极参加劳动,培养劳动观念,坚持卫生值日制度,并组织好周末、重大节日、检查活动等的卫生大扫除。
(八)班委会要协助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教育同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确保班级同学人身和财产安全。
(九)班委会委员要敢于创新,勇于开拓,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尊重、了解、关心同学,做同学的知心朋友。班委会要关心帮助同学提高自理能力,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十)班委会委员对工作要敢于负责,团结合作,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工作中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出现矛盾要积极开展谈心活动,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式解决。
第四章 委员职责
第十条 班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
第十一条 班长全面主持班委会工作,其职责为:
(一)指导、协调各委员、组长工作;
(二)检查、督促班级工作计划的实施,负责工作总结、汇报等;
(三)主持班委会、班会、民主生活会;
(四)负责向本班同学传达上级指示和要求,并贯彻落实;
(五)负责考勤(集体活动)和销假,负责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六)协助辅导员搞好班干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七)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二条 副班长职责
(一)协助班长工作。班长因故不在时,代行班长职责;
(二)负责课堂考勤。
第十三条 学习委员职责
(一)联系教与学方面的桥梁和纽带。要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把任课教师对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传达给同学,把同学对课程与任课教师,以及对教学改革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给任课教师和有关部门,以促进教学工作;
(二)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读书、学习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活动,扩大同学的知识面,同时帮助学习较差的同学完成学习任务。
第十四条 体育委员职责
(一)协助体育教研室抓好体育教学和体育训练,负责体育课、早操时的考勤;
(二)组织开展体育“达标”活动和业余体育活动;
(三)负责体育代表队和各种体育比赛活动的组织工作;
(四)组织开展早操以及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增强同学的体质;
(五)组织同学参加军训。
第十五条 劳动卫生委员职责
(一)负责班级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二)组织同学开展各种有意义的劳动;
(三)制定、完善班级卫生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督促同学们搞好个人卫生和集体卫生,争创文明宿舍和文明教室。
第十六条 文艺委员职责
(一)组织开展业余文娱活动;
(二)组织文娱晚会;
(三)配合学校搞好重大节日的文娱联欢活动。
第十七条 生活委员职责
(一)负责勤工助学、奖励资助等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家庭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和申报工作;
(三)负责班级账务管理工作;
(四)配合劳卫委员,督促同学们搞好宿舍卫生,争创文明宿舍;
(五)及时收集、反映同学在生活卫生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八条 心理委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在本班级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二)注意发现学生中出现的各种心理异常现象,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并及时向辅导员和班主任反映,使其得到尽快解决;
(三)帮助有心理困难的同学及时前往心理咨询室接受心理辅导,负责向心理辅导教师提供同学的表现,以便加强对接受咨询的学生跟踪及反馈;
(四)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心理普查;
(五)在心理健康教育中担任学生助理,为老师同学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九条 班委会会议制度
班委会会议每周举行一次,由班长主持。
会议内容是:各委员汇报上周的工作情况,本周工作打算,分析研究同学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新情况,商定班内重大事情,传达上级指示和要求,安排本周活动,交流思想和工作经验、工作小结等等。每次会议内容都要记入班委会工作日志。
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班委会,必要时可与团支部一起举行联席会议。
班委会个别委员间的碰头会,要利用课余时间进行。
班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全班同学会议,总结汇报上月工作,表彰好人好事,传达班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安排下月工作。
第二十条 生活会议制度
由全班同学参加的民主生活会,是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每月召开一次。生活会由班委安排,以小组为单位。搞好班级建设人人有责,监督班委会委员工作人人有权。
生活会内容:
(一)讨论班委会的工作汇报和工作安排;
(二)评议班委会委员的职责履行及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就班风学风等方方面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意见;
(四)表扬先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学习时事政治,开展影评、书评等活动。
第六章 工作考核
第二十一条 考核标准
具备担任学生干部的品质和性格,有创新精神(10分)
热心为同学服务,威信高。(10分)
(三)工作认真负责,事业心强。(10分)
(四)自觉遵守纪律,表率作用好。(10分)
(五)学习成绩高于全班中等水平。(10分)
(六)能按《班委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10分)
(七)善于团结同学,主动与其他部配合工作。(10分)
(八)能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具有较强的的组织领导能力。(10分)
(九)工作效率高,效果好。(10 分)
(十)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逐步提高。(10分)
第二十二条 实施办法
(一)由辅导员统一组织, 每学期检查评定一次。
(二)个人得分作为评定奖学金和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依据。考核成绩较差、不能胜任工作者,可申请辞职或直接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