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科在校武装部的领导下开展国防教育等具体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国防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做好师生的国防教育工作。
2.制定年度学生军事训练计划,落实承训部队,组织实施军训,做好军训考核和总结工作。
3.负责积极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宣传、咨询和报名等工作。
4.负责学校师生人防宣传教育及校园人防保障工作。
5.负责民兵预备役、民兵编组工作。
6.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军事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7.配合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