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责范围:
1.在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完善学校助学体系;
2.负责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摸底,建立和管理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负责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政策的宣传工作;
4.负责全校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5.负责特困生学费减免、缓交申请的受理、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
6.负责新生“绿色通道”工作;
7.负责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劳动补助经费的制表和发放;
8.负责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发放、汇总上报、归档建档及有关的管理工作;
9.负责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报送各类资助统计报表及材料;
10.对受资助的学生进行诚信感恩教育;
11.为申请应征入伍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