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构建促进青年教师可持续发展的培养体系,进一步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优化师资队伍学历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第三期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的意见》(鲁教人字〔2016〕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立足全面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加大青年教师培养力度,完善培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教学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结构优化、富有创新精神和核心竞争力的青年教师队伍。
二、目标任务
构建促进青年教师可持续发展的培养与支持体系,充分挖掘青年教师的发展潜力,通过重点实施“青年教师职业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等一系列项目,为青年教师提供学术交流、培训进修、科学研究和创新发展的平台,到“十三五”末,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具有国际学术视野、较强创新能力和高尚师德风尚的青年教学骨干和学术拔尖人才;探索校企合作的青年师资队伍成长培育机制;到“十三五”末,每个专业至少确定一个“师资队伍校企(院)共建机构”、“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工作站”或“双师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单位”,努力培养和打造一支高素质、双师型青年教师队伍。
三、实施方案
完善学校传统的青年教师培养机制,包括发挥教研室“传、帮、带”作用,组织校系两级教师师德师风及业务能力培训等,在此基础上,重点实施“教师职业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国家公派、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和“青年教师学历学位提升培养计划”等项目。
除教师职业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项目外,其余项目实施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到校工作满2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所聘岗位为专任教师岗位,符合各项目相应选派条件。
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青年教师职业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项目
1.实施内容
围绕师德、教学规范、教学技能、教学理念、人文素养以及双师素质等方面内容,有计划地推进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和职业能力提升。
(1)由组织部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组织相关教师进行高校教师岗前网上在线培训及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2)由教务处每年选派青年教师赴省内外重点院校、示范院校等高校以及科研机构参加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培训,包括参加国家和省骨干教师培训、短期或三个月以上外出进修培训,三个月以上进修培训选派重点向优势发展专业或重点发展学科倾斜。外出进修培训学费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一般一年期限的不超过1万元,半年期限的不超过5千元。住宿费、往返车程费等其他费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鼓励系部根据专业建设需要,积极发掘、联系专业技术性强、学科相关度高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师资队伍校企共建机构”或“专业技术工作单位”,由系部选派青年教师以考察观摩、工作实践、参与技术研发等方式到这些机构或单位进修学习和工作,以培养提升教师的专业实践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
2.派出程序
(1)高校教师岗前网上在线培训及教师资格认定、国家和省骨干教师培训等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组织实施。
(2)选派青年教师赴省内外其他高校、科研机构参加短期或三个月以上进修培训,应由系部年初制定派出计划。派出人员须填写《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教师进修访学审批表》,按科室-系部-学校逐级审批,有序派出。
(3)选派青年教师赴其所授课程相关的校企共建机构或专业技术工作单位进修学习的,派出人员须填写《双师型教师素质培育进修备案表》,由系部按程序备案。
(二)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1 实施内容
学校每年选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作为国内访问学者,赴国内“211”、“985”、“双一流”等高校重点学科领域进行研修访学,帮助教师及时跟踪了解学术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增强创新意识,更好地发挥学术骨干作用。每年派送人数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 5‰(不少于3名),每年6月份前确定派送资助对象,研修访学时间1年,一般应当年成行,次年内完成访学。学校资助访学学费限额1.5万元(凭据报销),住宿费、往返车程费等其余费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选派条件:具有研究生学位、讲师及以上职称、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
2.派出程序
(1)学校每年初研究下达申报名额及专业要求;
(2)申报人提交《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教师进修访学审批表》,按科室-系部-学校逐级审批;
(3)学校研究确定派出人选;
(4)访学人员自行联系拟访学学校及导师,出访前两个月报备;
本项目具体实施工作由教务处师资培养与继续教育科负责。
(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实施内容
学校每年根据工作需要派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作为国际访问学者或国际合作交流对象,赴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进行研修访学,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国际教育发展趋势和世界学术前沿,提升我校教师队伍的国际化水平。学校每年根据情况研究确定派出名额。学校自行组织派送的,访学研修时间3-6个月,山东省青年成长计划资助派送的,访学研修时间半年或一年。学校按照每人每半年5万元的标准给予包干经费资助(该资助经费由省财政资助、学校补充或学校完全自筹)。
本项目选派条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政治思想素质好、教学科研能力强、是本专业或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须达到鲁教人函〔2014〕7号《关于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人员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的要求。
2.派出程序
(1)学校研究下达申报名额及专业要求;
(2)申报人提交《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教师进修访学审批表》,按科室-系部-学校逐级审批。
(3)学校确定拟推荐人选;
本项目具体实施工作由组织部人事科及外事科负责。
(四)国家公派、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1.实施内容
学校根据国家及山东省政府每年选派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积极推选申报。公派出国时间一般为半年或一年,按照半年5万元或一年10万元的标准由国家、省政府及学校共同资助经费。
本项目选派条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较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培养前途以及较好外语基础的专任教师,外语水平要求按照每年省政府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2.派出程序
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五)青年教师学历学位提升培养计划
1.实施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学历、学位层次,优化边缘结构,学校鼓励支持青年教师报考攻读非全日制硕士、博士及定向博士。攻读专业应与所从事专业相同、相近(属同一专业大类)且与现聘岗位密切相关。
(1)非全日制硕士、博士:学校鼓励青年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学习期间本人可申请1年期限的脱产学习时间。其中获得博士学位的,学校一次性发放人才资助经费6万元。
(2)全日制博士(定向博士):学校不鼓励攻读全日制博士,对确需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者,需经学校审批,每年限制不超过5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全面履行协议内容。
攻读年限及工资待遇:攻读定向博士学位时间自入学起至毕业不超过4年,期间工资执行标准为相应岗位的“基本工资+住房补贴”,并据此代扣代缴各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月发放校内岗位津贴,享受学校工会福利,除此之外其他所有绩效工资、津补贴及奖金等不予发放。
资助经费:4年内取得博士学位到岗工作后,一次性发放人才资助经费6万元和人才成长奖金。(人才成长奖金金额=假定其全职在校应发工资总额-实际执行标准工资总额,其中工资总额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之前的应发额。)4年期限内不能取得博士学位的,按每超过一个月扣减人才成长奖金的十二分之一,5年之后取得博士学位的,不再发放人才成长奖金。
岗聘要求:攻读定向博士期间平均每年完成64学时或本教研室平均学时的三分之一,最多不超过10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即为达到教学任务要求,可以参与竞聘专业技术职务。
(3)所有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参照学校潜力博士待遇享受博士人才津贴及科研启动基金,约定取得博士学位后服务年限为10年。
(4)在职教师报考攻读全日制研究生者(定向博士研究生除外)须在报名阶段到学校人事科提交招生简章,在取得录取通知书一周内向学校辞聘,解除人事关系。
2.实施程序
(1)攻读非全日制研究生以及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的,须在报名阶段填写《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教师攻读硕(博)士学历(学位)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报考。
(2)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博士的,须主动向所在部门报告脱产学习计划,脱产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年,按照三个月以上培训进修人员报批程序提前到教务处师资培养与继续教育科办理备案并到组织部人事科签订协议;攻读定向博士的,须在拿到录取通知书一周内到人事科签订协议。
四、管理及效果评价
对三个月以上培训研修人员实行过程管理及效果评价。
(一)公派学习过程管理。按照培训研修协议,学校以适当方式对青年成长计划资助人选培训研修情况进行考察管理。
(二)公派学习结束时效果评价:三个月以上培训研修人员完成任务后,须向教务处师资培养与继续教育科提交《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培训研修总结报告》或提供研修单位的鉴定材料,对研修期间学习、科研、交流及取得的主要成绩做出全面总结。公派学习人员按要求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培训研修成果汇报。
(三)公派学习结束后跟踪评价:教务处师资培养与继续教育科及时跟踪教师公派学习结束后个人教学能力、科研业绩及学术能力成长情况。要求在公派学习结束后2年内,取得相应成绩,基本要求是: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及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公派进修研修超过半年的、攻读硕士、博士脱产时间超过一个学期者,论文发表期刊级别至少应为中文核心期刊。国内、国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人员、国际合作培养人员,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并承担1项市厅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以上学术论文均要求第一作者,科研项目均要求是前三位参与者,并署名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四)攻读定向博士学位期间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期刊发表不少于1篇学术论文,论文要求第一作者并署名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实施菏泽医专青年教师成长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对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青年教师培养支持体系,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更新观念,树立终身教育意识,积极参加各类研修、培训,努力营造重视、支持、培育优秀青年教师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项目支持和服务
为减轻外出进修教师的经济负担,在每年预算中学校将安排足额专项资金用于青年教师培养,全额发放进修访学教师(含三个月及以上外出进修学习)的工资福利,并按规定享受学校对于外出进修人员的生活补助。学校将不断加大对国际访问学者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共建合作培养基地,形成稳定的青年教师培养培训机制。
(三)加强项目监督和管理
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对项目执行的管理,加强对培训质量和效果的监督,与三个月以上进修、访学研修、公派出国留学或攻读更高层次学历学位的人员签订协议,约定培养目标、预期成果、考核方式及学习结束后回校工作的承诺、违约责任等条款。对不认真履行培养计划、经考核达不到预期目标的人员,按照协议要求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其他
正在进修期间的人员,本方案生效之前,其校内岗位津贴按之前的发放办法执行,本方案生效之后按照此文件执行。
与本方案冲突的其它文件及条款同时废止。
本方案自2017年7月2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本方案由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教师进修访学审批表》
附件2:《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教师攻读硕(博)士学历(学位)审批表》
2017年9月1日
附件1: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教师进修访学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
职称: 职务: 专业: |
拟进修学习单位、科目: |
起止日期: 天数: |
具体地址及联系人: |
经费预算: |
教研室意见: 主任签字: |
部系意见 主任签字: |
教务处意见: 签章: |
分管校长意见: 签字: |
师资培养与继续教育科备案: 科长签字: |
组织部备案: 签章: |
附件2: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教师攻读硕(博)士学历(学位)审批表
编号:
所在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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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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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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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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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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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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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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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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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何月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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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校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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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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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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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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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类 别 (√) |
o硕士 o博士 |
o统考(定向) o非全日制 |
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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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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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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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期 目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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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本人自愿报考攻读全日制定向博士□或非全日制 □硕士 □博士 ,如被注册或录取,本人就脱产学习时间提前征求教研室及系部意见并到管理部门报备;在录取后一周内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本人已了解学校关于教师攻读硕(博)士学位的有关文件精神及规定,并自觉遵守。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所 在 教 研 室 意 见 |
1、 申请是否符合公派条件:45岁以下,到校工作满两年,所报专业与所从事专业相同、相近(属同一专业大类)、且与现聘岗位密切相关? 2、 是否同意纳入本部门相应年度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培养计划: o是 o否; 3、 对申请者政治思想、教学科研能力、人才培养潜力等方面的意见: 4、结论性意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前提下、结合申请人条件和培养潜力等因素,对是否同意推荐报考或攻读给出明确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系 部 意 见 |
是否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教 务 处 意 见 |
本年度各系部推荐报考□定向博士,□非全日制博硕的人数为_______________,经选评,同意 报考/攻读。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校 领 导 意 见 |
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组织部备案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1、本表由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在报考前两周内填写。
2、申报人须为已列入本年度本部门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进修培养计划内人员。
3、申报人所在部门受理申请后,由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人才培养和工作任务情况签署推荐报考意见,经教务处牵头审核评选后,报分管教学的校领导审批,审批同意的交由组织部备案。脱产学习或定向博士报到前,由组织部报请校长签订协议,派出后,由师资培养与继续教育科跟踪管理,
4、本表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一份教务处师资培养与继续教育科留存,一份组织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