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水电管理,保障水电正常供应,减少浪费,节省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对每个水电维修工划分了责任区,要求每天坚持1次全面巡查,做好巡查记录,留备检查。
二、巡查项目:
1、检查教室节能灯、廊灯、应急灯等是否正常。
2、检查卫生间主管闸阀、便池延时阀、水龙头等是否有损坏漏水情况。
3、检查配电箱开关和闸刀是否有跳闸、接头松动和异味有无安全隐患等。
4、检查施工单位及水电用量大户的水表、电表的运行是否正常.
5、检查是否有擅自接水、接电现象。
6、检查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等空调运行是否正常。
三、巡查处理:
1、发现水电设备、管线、终端损坏等情况要及时处理,做到随坏随修。超出日常维修范围及重大隐患要先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并及时报部门负责人视情况酌情处理。
2、对不遵守用水、用电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搭接水电或违规增加水电设备容量的个人或部门(教学、科研、医疗必须使用的除外),一经发现可立即停止供水供电,没收其水电器材,如造成损失由有关责任人或部门负责人负责赔偿。
四、在巡查和维修水电设备及线路时,应严格按规程操作,注意安全。
五、领用维修材料应严格办理手续,以旧换新,严禁公物私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修旧利废,节约材料。
六、要认真落实水电巡查责任制,如巡查人员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责任区水电供应不正常或经常有损坏报修到中心的,由中心核实后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