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按时巡视设备,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二、巡视应在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一般应包括:
(一)交接班时;
(二)高峰负荷时;
(三)晚间闭灯时;
三、出现下列情况,应加强巡视。
(一)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二)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时,新安装的设备投入系统运行时;
(三)设备近期有缺陷时;
(四)遇有大风、雷电、浓雾、冰冻等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五)法定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期间。
四、巡视时,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五、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后,应将检查情况及巡视时间做好记录。
六、巡视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情况,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七、值班员每班至少全面巡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