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部:
为了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毕业生,切实做好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的推荐评选工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届非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中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的相关要求,现就2020年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评选范围:2017级学生
评选比例:毕业生总数的5%,只舎不入。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现象;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五)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部” 等称号,获得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六)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的评选审批程序,做好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一)各系部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名额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
(二)各系部于1月3日17:00前报送初选人员。
(三)学校将初选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各系部请于2020年2月1日至2月21日期间组织初选的优秀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 //sdgxbys. cn填写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并完成审核。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经系部和学校审核后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
(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无误后,将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信息网”公示无异议,签印省人社厅电子印章。系统生成“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学校下载打印系统中签印电子印章的“评审表”,加盖系、校印章装入毕业生档案。
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的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称号,发放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
毕业离校前如有考试成绩不及格、重修、补考或结业,以及触犯法律和校规校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由学校最终退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取消其“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称号。
学生工作处
2019-12-27
附:各系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
护理系 |
57 |
临床医学系 |
47 |
口腔医学系 |
33 |
医学技术系 |
18 |
药学系 |
14 |
健康管理系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