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促大学生就业行动部署,扎实推进“青鸟计划 就业服务季”青年人才招募行动,服务大学生高质量就业,将定期为菏医学子推荐优质岗位,实现“引凤还巢”。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无棣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学位及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棣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17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条件要求等详见《2023年无棣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招聘岗位分为综合类(岗位代码A开头)、医疗类(岗位代码B开头)、药学类(岗位代码C开头)、检验类(岗位代码D开头)、影像类(岗位代码E开头)、中医类(岗位代码F开头)、护理类(岗位代码G开头)。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9:00-7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17日11:00-7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无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di.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7月19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应聘人员信息填报不准确、不齐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7月17日11:00-7月20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7月17日11:00-7月2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名初审通过后,请于2023年7月21日上午12:00前将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wdwsjkjrs@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联系电话,以邮箱显示接受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拨打电话0543-6781869进行确认。减免笔试费用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应聘资格。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考生本人身份证。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按照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实有人数进入面试范围。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类(临床医学)、药学、检验、影像、中医、护理六类分别命题。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无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
报名成功人员于笔试前两天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无棣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五、面试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经笔试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按要求进行面试现场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见网站公告。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由本人在指定位置签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网站公布。
六、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网上公告。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其中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七、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在同岗位其它考察对象中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及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聘,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无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d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立医院(无棣县人民医院、无棣县中医院、无棣县中心医院、无棣县第二人民医院、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招聘的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管理办法依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进行考核,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同时为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无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di.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无棣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岗位条件咨询各招聘单位(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1。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无棣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543-6781869
监督电话:0543-678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