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部质量督导员负责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二、内部质量督导员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组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及其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督导。
三、内部质量督导员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包括等级认定的范围、职业技能标准、及试题《题库》的执行情况、参加认定人员的资格条件、考评人员、管理人员工作情况等。
四、内部质量督导员对群众举报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中涉嫌违规、违纪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五、内部质量督导员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组报告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
六、内部质量督导员实行回避制度,不能参加可能影响其客观公正督导的工作,不能兼任同场次认定考评工作。
七、内部质量督导员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解聘。
(一)未经委派擅自参加或无故拒绝参加督导工作的;
(二)不履行督导职责的;
(三)在督导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直至取消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资格。
(一)拒绝向质量督导员提供与其警导内容相关情况和文件资料的。
(二)阻挠有关人员向质量导员反映情况的。。
(三)对督导意见拒不采取改进措施的。
(四)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干扰质量督导工作的;
(五)打击、报复质量督导员的。
(六)其他影响质量督导工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