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进一步调动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系统化、正规化方向发展。根据本条例,对学生会干部的工作予以评定,并为培养和使用干部提供参考。
政治上有较高要求,积极靠拢组织。能积极参加党课学习,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除特殊情况外,对这些活动积极参加,协助其它部开展有关活动。
明确团总支和学生会某阶段中心工作的目的、指导思想和意义。能够向同学广泛宣传,围绕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所在部门开展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同学中扩大影响,积极就某一中心任务提出建设性活动方案。
正义感强,坚决带头抵制不正之风,并能起到表率作用。
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很强的工作责任心。工作中积极进取,任劳任怨,勇于开拓创新。
正确对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积极创造条件克服困难。
开展活动时,事先有计划,事后有总结(书面)。准备工作做得充分、扎实。活动过程中有条不紊,能妥善处理各种意外情况,使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广泛联系学生会各部门,顺利沟通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校方部门,能很快适应各种社交活动。
在各种正式场合下,能清楚、完整、简明扼要地口头表达某一思想内容,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尽量少占自习时间,提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开展的活动本身意义大,参加人数多,影响面大,同学们反映很好,工作与以前相比有较大进步。
熟悉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特长,在业务性强的工作中能作出正确决定。
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同学意见,知错就改,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工作中勇于承担责任,关心同学的思想、工作和学习。
顾全大局,从整体出发,不计较个人和本部门得失,积极配合协助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认真刻苦,能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处理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