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科
一、科室职责:
(一)治安科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在安全管理处的领导下,维护学校教学和生产、生活正常秩序,保护学校财产安全师生员工生命财产不受侵犯,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安全和秩序保障。
(二)受理治安案件一般刑事案件的报警,对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各类案件的查破工作。
(三)负责校内交通、门卫执勤,做好治安巡逻、监控值班和校内110接处警等工作。
(四)规范校园内各类经营摊点,负责校内暂住人口、各建筑、装修施工队伍等外来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做好大型活动、重点时期和重要领导来校检查指导工作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定期组织对校内治安防范情况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治安隐患。
(六)收集各类治安情报信息;做好对校内各类治安管理重点人口的帮教工作;调查、处理校内治安纠纷等问题,制定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师生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活动。
(八)负责对重点目标、重要部位以及放射性、剧毒物品和麻醉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并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抓好工作落实。
(九)负责学校的户籍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联系方式:
科长办公室:0530-5632110(62110)
门卫、110指挥中心:0530-5617110(67110)
监控室:0530-5260803(60803)